市场监管总局附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
先了解这件事
2026年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早先报道称该消息由财联社发布,后续报道称由南方财经10月10日报道,东方财富均予转载;同花顺报道同时标注分众传媒证券代码002027。10时56分,东方财富援引公告披露细节:分众传媒在中国境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份额为50%-55%,新潮传媒为5%-10%,集中后实体合计55%-60%;分众承诺无正当理由,集中后实体各城市年度实际成交价不超过生效日前24个月双方各自对应城市实际成交价,并放弃已订立生效的独家条款相关权利,签订或续签点位时不得达成独家条款和自动续约条款。11时34分,东方财富报道称分众传媒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新潮传媒90.02%股份,交易对价77.94亿元,该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同意注册等程序。11时54分,同花顺报道称分众传媒表示将依法合规推进本次交易,重点围绕价格稳定、公平服务等展开。16时06分起,东方财富、华尔街见闻、同花顺等报道称该案为我国广告业领域第一起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华尔街见闻报道称所附条件共六项,包括继续履行现有客户合同、服务水平不低于交易前、各城市年度实际成交价不得超过生效日前24个月双方对应城市实际成交价、不得拒绝提供电梯媒体广告服务、放弃已订立的独家条款相关权利且新签续签不得达成独家或自动续约条款、完善反垄断合规制度,有效期5年。同花顺16时08分报道称市场监管总局10月9日附条件批准该案,与其余报道所称10月10日不一致;东方财富16时43分亦报道称10月9日批准。18时09分及18时42分,东方财富报道称市场监管总局当日上午在“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制度成效”专题新闻发布会上,由反垄断二司副司长谢方介绍该案。19时38分,东方财富报道称分众传媒2024年在中国境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份额为50%—55%,新潮传媒为5%—10%,集中后实体合计55%—60%。20时43分,东方财富报道称经审查分众传媒在国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份额达50%以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新潮传媒排名第二;附加条件包含三方面:解除物业公司独家合作条款并不再新增独家约定,维持原有服务水平与成交价格,完善反垄断合规体系并定期报告履约情况。22时28分,东方财富报道称交易方案为收购新潮传媒90.02%股份,交易价格约78亿元,其中现金对价2964.95万元、股份对价77.65亿元。
AI 根据报道生成 · 8 分钟前更新
事件进展
- 10月10日 16:12 · 2 篇报道市场监管总局:维护配送聚合平台公平竞争,防范内卷式竞争华尔街见闻 · A股快讯:市场监管总局:维护配送聚合平台公平竞争秩序,防范“内卷式”竞争
- 10月10日 10:07 · 21 篇报道市场监管总局附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东方财富 · 7×24 快讯: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成都新潮传媒股权案
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 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动态精选分众传媒(002027.SZ)78亿元收购新潮传媒获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0月10日公告,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002027.SZ)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交易方案为收购新潮传媒90.02%股份,交易价格约78亿元,其中现金对价2964.95万元、股份对价77.65亿元。
- 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动态精选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
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该案为我国广告业领域第一起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案件。经审查,分众传媒在国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份额达50%以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新潮传媒排名第二。附加条件包含三方面:解除物业公司独家合作条款并不再新增独家约定,维持原有服务水平与成交价格,完善反垄断合规体系并定期报告履约情况。
- 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动态精选分众传媒(002027)收购新潮传媒股权获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
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公告,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002027)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分众传媒2024年在中国境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份额为50%—55%,新潮传媒为5%—10%,集中后实体合计55%—60%。
- 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动态精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附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0日发布公告,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反垄断二司副司长谢方称,该案是中国广告业领域第一起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案件。
- 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动态精选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获市场监管总局附条件批准
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告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该案为我国广告业领域第一起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案件。
- 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动态精选市场监管总局附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要求解除物业独家条款、成交价不得上涨
10月10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在“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制度成效”专题新闻发布会上,由反垄断二司副司长谢方介绍附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一案,这是我国广告业领域第一起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案件。
- 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动态精选市场监管总局附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
市场监管总局10月9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成都新潮传媒股权案,该案为我国广告业领域第一起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案件。
- 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动态精选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
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该案为我国广告业领域第一起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案件。
- 华尔街见闻 · A股快讯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平均审查时间缩短至18.6天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制度实施12年来审查效率持续提升,今年以来近89%的无条件批准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审查,平均审查时间从2014年的39.9天缩短至18.6天。
- 华尔街见闻 · A股快讯市场监管总局:维护配送聚合平台公平竞争秩序,防范“内卷式”竞争
市场监管总局10日上午在“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制度成效”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依法推进本案后续审查,切实维护配送聚合平台服务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中小商户、骑手等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防范“内卷式”竞争。反垄断二司副司长谢方称,后续将继续探索运用公开听证机制服务重点案件审查,欢迎社会各方参与监督。
- 同花顺 · 财经快讯精选市场监管总局附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
市场监管总局10月9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002027)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认为该案对中国境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 华尔街见闻 · A股快讯精选市场监管总局附加六项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股权案
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告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潮股权案。六项条件包括继续履行现有客户合同、服务水平不低于交易前、各城市年度实际成交价不得超过生效日前24个月双方对应城市实际成交价、不得拒绝提供电梯媒体广告服务、放弃已订立的独家条款相关权利且新签续签不得达成独家或自动续约条款、完善反垄断合规制度,有效期5年。
- 东方财富 · 7×24 快讯精选市场监管总局附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
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该案为我国广告业领域第一起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案件。
- 东方财富 · 财经要闻精选市场监管总局附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
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告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该案为我国广告业领域第一起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案件。
- 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动态精选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
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告经依法审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公告显示,分众传媒在中国境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份额为50%-55%,新潮传媒为5%-10%,集中后合计55%-60%。所附条件涉及价格稳定、公平服务等,分众传媒承诺无正当理由,集中后实体各城市年度实际成交价不超过生效日前24个月双方各自对应城市实际成交价。
- 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动态精选分众传媒78亿收购新潮传媒获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
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公告,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分众传媒在中国境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份额为50%-55%,新潮传媒为5%-10%,集中后实体合计55%-60%。
- 同花顺 · 财经快讯精选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
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经依法审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002027)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分众传媒表示,将依法合规推进本次交易,重点围绕价格稳定、公平服务等展开,并保障广告主、点位资源持有方及其他市场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 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动态精选分众传媒002027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获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
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告,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002027)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分众传媒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新潮传媒90.02%股份,交易对价77.94亿元,承诺集中后实体各城市年度实际成交价不超过生效日前24个月双方对应城市实际成交价,并放弃已订立独家条款的相关权利、续签点位不得达成独家与自动续约条款。该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同意注册等程序。
- 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动态精选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
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经依法审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公告显示,分众传媒在中国境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的市场份额为50%—55%,新潮传媒为5%—10%,集中后实体合计为55%—60%。
- 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动态精选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获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
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告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公告显示,分众传媒在中国境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份额为50%-55%,新潮传媒为5%-10%,集中后实体合计55%-60%。分众承诺,无正当理由,集中后实体各城市年度实际成交价不超过生效日前24个月分众传媒和新潮传媒各自对应城市实际成交价,并放弃已订立生效的独家条款相关权利,签订或续签点位时不得达成独家条款和自动续约条款。
- 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动态精选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
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该消息由南方财经10月10日报道,东方财富转载。
- 同花顺 · 财经快讯精选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成都新潮传媒股权案
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002027)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该案为经营者集中审查事项,批准附带限制性条件。
- 东方财富 · 7×24 快讯精选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成都新潮传媒股权案
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该消息由财联社发布,东方财富转载。
本事件热度走势
当前热度 43·可比范围峰值 43(10月10日 23:00)·近 24 小时可比范围变化 –
趋势仅比较持续完整观测到的相同主体,范围可能小于当前热度统计。移动指针或点击图表查看每小时热度;键盘可用左右方向键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