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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获市场监管总局附条件批准
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获附条件批准
AI 导读
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告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该案为我国广告业领域第一起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案件。
推荐理由
市场监管总局附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并列出六项限制性承诺,可据此核对具体约束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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