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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附加六项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股权案
分众传媒收购新潮通过反垄断审查:带有六项限制性条件,有效期5年
AI 导读
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告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潮股权案。六项条件包括继续履行现有客户合同、服务水平不低于交易前、各城市年度实际成交价不得超过生效日前24个月双方对应城市实际成交价、不得拒绝提供电梯媒体广告服务、放弃已订立的独家条款相关权利且新签续签不得达成独家或自动续约条款、完善反垄断合规制度,有效期5年。
推荐理由
市场监管总局附加六项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股权案,可核对条件内容与5年有效期。
来源:华尔街见闻 · A股快讯 · wallstreet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