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动态·· 9 小时前精选AI 评分62
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
规范竞争与产业升级并举:分众新潮整合释放梯媒行业发展新信号
AI 导读
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告经依法审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公告显示,分众传媒在中国境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份额为50%-55%,新潮传媒为5%-10%,集中后合计55%-60%。所附条件涉及价格稳定、公平服务等,分众传媒承诺无正当理由,集中后实体各城市年度实际成交价不超过生效日前24个月双方各自对应城市实际成交价。
推荐理由
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原文列出价格稳定等具体条件与市场份额数据,可据此核对审查口径。
来源: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动态 · finance.eastmone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