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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附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要求解除物业独家条款、成交价不得上涨

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市场监管总局谈为何附条件批准?

AI 导读

10月10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在“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制度成效”专题新闻发布会上,由反垄断二司副司长谢方介绍附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一案,这是我国广告业领域第一起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案件。

推荐理由

市场监管总局在发布会上说明附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的审查依据与具体限制性条件,可据此核对承诺内容。

来源: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动态 · finance.eastmone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