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就美团收购麦芽田股权案举行公开听证,淘宝闪购、京东等受邀参加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就美团收购麦芽田股权案举行公开听证,这是我国经营者集中审查中的首次公开听证,听证于9月18日举行,依法邀请淘宝闪购、京东等竞争者及闪送、UU跑腿等下游客户、行业协会、商户代表、骑手代表和专家学者参加。
推荐理由:市场监管总局就美团收购麦芽田股权案举行经营者集中审查首次公开听证,可核对审查意见与附条件承诺方案要点。
监管规则、部长会议、部委文件与市场制度改革,以及立案、处罚、问询等监管动作。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就美团收购麦芽田股权案举行公开听证,这是我国经营者集中审查中的首次公开听证,听证于9月18日举行,依法邀请淘宝闪购、京东等竞争者及闪送、UU跑腿等下游客户、行业协会、商户代表、骑手代表和专家学者参加。
推荐理由:市场监管总局就美团收购麦芽田股权案举行经营者集中审查首次公开听证,可核对审查意见与附条件承诺方案要点。
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附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这是我国广告业领域第一起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案件。经审查,分众传媒在国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份额达50%以上,新潮传媒排名第二。所附条件要求集中后实体继续履行现有客户合同及商业条款、解除与物业公司的独家条款且不得达成新的独家条款和自动续约条款,并确保实际成交价不上涨。
推荐理由:市场监管总局附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原文列出所附条件的具体要求,可据此核对集中后实体的经营约束。
证监会主席吴清主持召开专家座谈会,与会专家建议将“持续加强稳市机制建设,进一步拓宽中长期资金来源、渠道和入市方式,发展壮大耐心资本”列为首位,并建议推动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加大分红回购力度、优化发行上市制度、强化交易监管和加强跨境风险监测应对、研究储备更多增量政策工具。
推荐理由:梳理证监会专家座谈会建议排序与措辞变化,并列出历次会后A股表现供对照。
10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要求涉及行车安全的核心操控功能不得完全依赖虚拟操纵件,必须保留实体操纵件及醒目标识;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使用零重力座椅、旋转座椅、平躺放倒等功能。
推荐理由:四部门就汽车创新设计研发测试验证下发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实体按键保留、座椅行驶禁用和测试里程等具体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该案为我国广告业领域第一起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案件。经审查,分众传媒在国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份额达50%以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新潮传媒排名第二。附加条件包含三方面:解除物业公司独家合作条款并不再新增独家约定,维持原有服务水平与成交价格,完善反垄断合规体系并定期报告履约情况。
推荐理由:原文列出附加限制性条件的三方面内容,读者可据此核对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案的具体约束。
10月9日晚间,祥源文旅(600576.SH)和交建股份(603815.SH)公告称,实际控制人俞发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其个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两家公司均称俞发祥未在公司任职、生产经营正常。
推荐理由:原文给出实控人两度被立案的时间线与前次处罚金额,可据此核对公告与处罚决定书原文。
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主要包括五方面:强化智慧监管,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监管应用,要求企业在关键风险环节安装监控设备并接入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信息系统。
推荐理由:市场监管总局就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涉及智慧监管、校园食品与网络食品经营等五方面内容。
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主要包括强化智慧监管、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优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法律责任体系五个方面。
推荐理由:市场监管总局就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涉及智慧监管、校园食品安全等五方面内容,可据此核对新增义务与处罚条款。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就美团收购麦芽田股权案举行公开听证的有关情况,这是我国经营者集中审查中的首次公开听证。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副司长谢方介绍,经审查,本集中对中国境内配送聚合平台服务市场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可能影响中小商户自主选择运力,并进一步强化美团在网络餐饮外卖平台、即时零售服务平台市场的市场控制力。
推荐理由:市场监管总局介绍美团收购麦芽田股权案首次公开听证情况,并说明该案可能存在的竞争影响与申报方承诺进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开征求《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再制造企业向回收拆解企业收购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五大总成),所回收种类应与本企业再制造零部件类型相一致,不得回收尾气后处理装置进行再制造。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支持回收拆解企业将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交售给通过再制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再制造企业。
推荐理由: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再制造的回收范围与交售去向,可据此核对再制造企业的合规边界。
国家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开征求《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其中提出,鼓励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支持再制造产品进入自身售后体系销售,禁止再制造产品进入汽车整车生产环节,并鼓励汽车维修企业采用通过再制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生产的再制造产品。
推荐理由:发改委就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再制造产品销售与禁止进入整车生产环节的边界。
国家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开征求《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再制造企业向回收拆解企业收购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五大总成),所回收种类应与本企业再制造零部件类型相一致;不得回收尾气后处理装置进行再制造。支持回收拆解企业将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交售给通过再制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再制造企业。
推荐理由: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报废汽车五大总成的回收与再制造流向要求,可据此核对再制造企业的收购与交售规则。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0日发布公告,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反垄断二司副司长谢方称,该案是中国广告业领域第一起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案件。
推荐理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为广告业首起附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案件。
监管部门近日发布《优化新模式浮动费率产品注册安排纵深推进公募基金改革》机构监管通报,提出适度扩大参与机构范围、稳步拓展产品适用范围、稳妥推进存量固定费率产品改造。
推荐理由:监管通报给出浮费产品参与机构扩容、产品范围拓展和存量改造三类安排,可据此核对申报比例与适用范围。
监管部门近日发布《优化新模式浮动费率产品注册安排纵深推进公募基金改革》机构监管通报,提出适度扩大参与机构范围、稳步拓展产品适用范围、稳妥推进存量固定费率产品改造等措施。
推荐理由:监管通报明确浮费产品参与机构范围、产品适用范围与存量改造三条优化方向,可据此核对申报比例与适用产品类型。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副司长谢方10日在北京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该局此前就美团收购麦芽田股权案举行公开听证。谢方称,该案是平台领域首起未达国务院规定申报标准、依法要求申报的经营者集中案件,2024年双方在中国境内配送聚合平台市场合计市场份额超过50%。
推荐理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介绍美团收购麦芽田股权案公开听证情况,涉及未达申报标准仍被要求申报的经营者集中审查。
监管部门发布《优化新模式浮动费率产品注册安排纵深推进公募基金改革》机构监管通报,提出适度扩大参与机构范围、稳步拓展产品适用范围、稳妥推进存量固定费率产品改造。参与机构范围拓展至主动权益类基金管理规模居前的中型基金管理人,头部管理人申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60%,新纳入的中型管理人不低于30%。
推荐理由:监管通报明确新模式浮费产品参与机构范围与申报比例,可据此核对哪些管理人被纳入及存量改造方向。
监管部门发布《优化新模式浮动费率产品注册安排纵深推进公募基金改革》机构监管通报,提出适度扩大参与机构范围、稳步拓展产品适用范围、稳妥推进存量固定费率产品改造。参与机构范围拓展至主动权益类基金管理规模居前的中型基金管理人,头部管理人申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60%,新纳入的中型管理人不低于30%。
推荐理由:监管通报明确了新模式浮费产品参与机构范围、申报比例和存量改造方向,可据此核对哪些管理人受约束。
监管部门近日发布机构监管通报,对新模式浮动费率产品注册安排作出优化,将参与机构范围拓展至主动权益类基金管理规模居前的中型基金管理人。调整后按管理人类型实施差异化申报:头部基金管理人发行的新模式浮动费率产品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60%,新纳入的中型基金管理人原则上不低于30%,并支持中小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实际主动布局。
推荐理由:监管通报明确了浮动费率产品申报的差异化比例要求,读者可据此核对头部、中型与中小管理人的适用安排。
监管部门近日发布机构监管通报,对新模式浮动费率产品注册安排作出优化,按分类监管、稳步推进原则将参与机构范围拓展至主动权益类基金管理规模居前的中型基金管理人。调整后按管理人类型实施差异化申报:头部基金管理人发行的新模式浮动费率产品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60%,延续此前试点要求;新纳入的中型基金管理人原则上不低于30%;支持中小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实际主动布局。
推荐理由:监管通报优化浮动费率产品注册安排,明确头部与中型基金管理人的差异化申报比例,可核对适用机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