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动态·· 3 小时前精选AI 评分62
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获市场监管总局附条件批准
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附条件获批
AI 导读
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附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这是我国广告业领域第一起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案件。经审查,分众传媒在国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份额达50%以上,新潮传媒排名第二。所附条件要求集中后实体继续履行现有客户合同及商业条款、解除与物业公司的独家条款且不得达成新的独家条款和自动续约条款,并确保实际成交价不上涨。
推荐理由
市场监管总局附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原文列出所附条件的具体要求,可据此核对集中后实体的经营约束。
来源: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动态 · finance.eastmone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