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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获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

分众传媒收购新潮通过反垄断审查:带有六项限制性条件,有效期5年

AI 导读

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公告,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002027.SZ)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公告显示,2024年分众传媒在中国境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份额为50%-55%,新潮传媒为5%-10%,集中后合计55%-60%。

推荐理由

市场监管总局附加六项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可核对条件内容与5年有效期。

来源: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动态 · finance.eastmone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