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全资子公司安联通签署算力芯片采购合同,含税总金额29.83亿元
弘信电子: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算力芯片采购合同的公告
弘信电子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北京安联通科技有限公司近日分别与供应商A公司、供应商B公司签署《产品购销合同》《销售合同》,采购高性能服务器算力芯片,合同含税总金额分别为21.31亿元和8.52亿元。上述合同签署在公司董事长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提示合同金额后续可能变动,不构成业绩承诺或预测,履约存在融资成本、政策、技术及市场等不确定性。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6-102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算力芯片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交易金额,后续或根据公司与各合同方协商或实际交易情况发生变动,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对公司未来各年度业绩产生的影响程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公司未来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2、本次签订的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所需要的资金,公司可能通过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融资等多种方式筹措,将产生较大的财务成本。若公司未能有效控制融资成本,或未来市场利率发生不利变动,将导致财务费用超出预期,对公司相关年度的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3、本次合同的履约风险。本次签订的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安联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联通”)近日分别与供应商 A 公司、供应商 B 公司签署了《产品购销合同》《销售合同》,合同含税总金额分别为 21.31 亿元、8.52 亿元人民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合同签署概况 安联通于近日,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与供应商 A公司签署了《产品购销合同》,向其采购高性能服务器算力芯片,分批次独立验收计费,合同含税总金额为 21.31 亿元人民币;与供应商 B 公司签署了《销售合同》, 向其购买高性能服务器算力芯片,按照卖方一次性或分批交货形式履行相应合同付款义务,合同结算总价款为 8.52 亿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合同的签署均在公司董事长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A 公司、B 公司均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备良好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安联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安联通与 A 公司签署的《产品购销合同》 1、签约主体 安联通(买方)、A 公司(卖方) 2、采购标的及合同金额 (1)采购标的:高性能服务器算力芯片 (2)总合同金额:含税金额 21.31 亿元人民币 3、争议事项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卖方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合同效力 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安联通与 B 公司签署的《销售合同》 1、签约主体 安联通(买方)、B 公司(卖方) 2、采购标的及合同金额 (1)采购标的:高性能服务器算力芯片 (2)合同金额:含税金额 8.52 亿元人民币 3、争议事项 因本合同的签署、解释、履行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合同效力 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落地将夯实公司在算力服务器领域的供给能力,更好地承接人工智能算力及端侧 AI 需求,契合公司 AI 业务的整体战略方向。同时,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本次合作有效丰富在 AI 算力、高性能服务器配套服务领域的产品矩阵,有力增强公司算力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助力提升公司在算力业务领域的市场占有率与行业影响力。 本次签署合同所涉及的产品交易属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履约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公司未来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本次签署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采购业务不会因协议的履行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本次进行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以及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交易金额,后续或根据公司与各合同方协商或实际交易情况发生变动,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对公司未来各年度业绩产生的影响程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公司未来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2、本次签订的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所需要的资金,公司可能通过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融资等多种方式筹措,将产生较大的财务成本。若公司未能有效控制融资成本,或未来市场利率发生不利变动,将导致财务费用超出预期,对公司相关年度的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3、本次合同的履约风险。本次签订的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安联通与A公司签署的《产品购销合同》; 2、安联通与B公司签署的《销售合同》。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来源: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公告 · data.eastmoney.com
持续跟进
查看相关主题中的后续进展,或用 RSS 阅读器订阅全部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