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411批)及新能源汽车减免目录
AI 摘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411批)。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同步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九十批)与《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五批)。
查看原文AI 摘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411批)。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同步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九十批)与《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五批)。
查看原文AI 摘要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需填写《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于2026年11月10日前发送至qiche@miit.gov.cn。
查看原文AI 摘要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此答记者问,说明《意见》提出19条重大发展改革任务。答问提出坚持创新主导、改革为要、因地制宜、先立后破4条原则,并针对片面抓未来产业、忽视传统产业升级、赛道布局雷同等苗头性问题作出纠偏。文件在产业部分突出强调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和积极推进能源革命,在改革部分部署完善市场监管制度、深化人才工作机制创新等任务。
查看原文AI 推荐理由:答记者问逐条说明《意见》19条任务的考虑,并点出盲目布局、赛道雷同等苗头性问题的纠偏方向。
AI 摘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提出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全方位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创新。
查看原文AI 推荐理由:文件明确中央财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跟踪监测评估,后续配套政策与地方落实口径是关注节点。
AI 摘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申请立项的《智能网联汽车 供应链网络安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等29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至10月29日,如有不同意见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标准信息服务平台”网站反馈或致电联系。
查看原文AI 摘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410批)。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同步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十九批)与《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四批)。
查看原文AI 摘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409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十八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三批)。
查看原文AI 摘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2026年第20号,废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中“梯次利用”有关条款,不再开展“梯次利用”企业公告管理,并将已公告的“梯次利用”企业移出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已公告的再生利用企业名单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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