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调整为2.82元/股
上海莱士:关于修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上海莱士(002252)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因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及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由2.85元/股调整为2.82元/股。同时,因一名高管离职,参与人员上限由129人调减至128人,股票总规模上限由2,377万股调整为2,321万股,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由6,774.45万元调整为6,545.22万元。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6-05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上海莱士”)于 2026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 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本次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概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对外披露《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原方案”), 自原方案披露后,公司已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及相应股份变动;同时原方案融资安排、参与对象情况发生变化。为保障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稳妥落地,切实维护持有人利益,公司拟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相关条款,主要修订事项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调整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6,592,672,88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持有的公司股票 23,770,000 股后的 6,568,902,8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3 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 =6,568,902,885 股*0.033 元/股=216,773,795.21 元;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 际 现 金 分 红 的 总 金 额 ÷ 总 股 本 ( 含 公 司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股 份 ) *10=216,773,795.21 元÷6,592,672,885 股*10=0.328810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折算每股现金分红为 0.0328810 元/股。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票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该标的股票的数量及交易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办理回购股票非交易过户,依据员工持股计划除息调整规则,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由 2.85 元/股相应调整为 2.82 元/股。本次购买价格调整仅为除息因素所致,不涉及定价依据的变更。
(二)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股票规模及资金规模调整 原拟定参与对象中的一名高级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相应下调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上限:初始设立时持有人总人数上限由不超过 129 人调整为不超过 128 人(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由 8 人调整为 7 人),并同步调整员工持股计划总标的股数上限:股票总规 模由不超过 2,377 万股调整为不超过 2,321 万股,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由 6,774.45 万元相应调整为 6,545.22 万元。
(三)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管理模式、资产管理机构等事项调整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综合评估,公司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融 资方式作出相应调整:明确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自筹出资,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对 象合法薪酬、自有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若通过资管计 划、信托计划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融资,融资资金将来源于金融机构,融 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杠杆比例不超过 1:1,杠杆倍数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 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向员工 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 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同时,新增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主要条款等相关内容。
(四)其他修订情况 公司已于 2026 年 6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4),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完成了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内部分股份的注销工作,注销数量为 45,311,952 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从 6,637,984,837 股变更为 6,592,672,885 股。员工持股计划中若涉及总股本 及占比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修订情况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风险提示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也可根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外部专业机构 据实际需要聘请外部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 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资产管理、咨询等服务;但能否 资产管理、咨询等服务;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 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在不确定性; 特别提示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范围包括公司董事(不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范围包括公司董事(不 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研发项目核心骨干员工, 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研发项目核心骨干员工, 初始设立时持有人总人数预计不超过 129 人(不含预留 初始设立时持有人总人数预计不超过 128 人(不含预留 部分、收回再分配份额,下同),具体参加人数、名单 部分、收回再分配份额,下同),具体参加人数、名单 将根据公司遴选分配及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管理委 将根据公司遴选分配及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管理委 员会可以根据认购款缴纳情况、员工变动情况对本员工 员会可以根据认购款缴纳情况、员工变动情况对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特别提示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自筹出资, 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融资方式。公司不得向持 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对象合法薪酬、自有资金以及通过法 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 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若通过资管计划、 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6,774.45 万元,以“份”作为认 信托计划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融资,融资资金将 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 来源于金融机构,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杠杆比例不超 6,774.45 万份,其中,首次认购份额资金不超过 6,489.45 过 1:1,杠杆倍数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 万元,对应份额不超过 6,489.45 万份。具体规模根据实 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 号)等相关规定。公 际出资缴款和融资金额等确定。 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 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6,545.22 万元,以 “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合计认购份额 不超过 6,545.22 万份,其中,首次认购份额资金不超过 6,263.22 万元,对应份额不超过 6,263.22 万份。具体规 模根据实际出资缴款和融资金额等确定。 特别提示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 购的上海莱士 A 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总 购的上海莱士 A 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总 规模不超过 2,377 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 规模不超过 2,321 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 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36%,其中首次购买股票数量不超 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35%,其中首次购买股票数量 过 2,277 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 不超过 2,221 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公 本总额的 0.3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股票规模将根 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3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股 据公司实际可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数量以及 票规模将根据公司实际可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 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 份数量以及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预留 100 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占本员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预留 100 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占本员 工持股计划股份上限的 4.21%,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 工持股计划股份上限的4.31%,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修 案公布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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