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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公告·· 2 天前AI 评分40

安德利(605198)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 金额1.2亿至1.8亿元

安德利: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预案的公告

AI 导读

安德利(605198)董事会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预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2亿元(含)且不超过1.8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0元/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按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120万股至180万股,占总股本0.37%至0.55%,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正文

证券代码:605198 证券简称:安德利 公告编号:2026-042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18,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0 元/股,即不超过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 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无减持计划。若未 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预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决定调整或终止本次回购预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预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预案的风 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 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存在启动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 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预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预案首次披露日 2026 年 10 月 9 日 回购预案实施期限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 年 10 月 8 日,由公司董事会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人民币 12,000 万元~18,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00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20 万股~180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37%~0.55%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切实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 未来发展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A 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发生下述情况或触及以下条件的,则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回购预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若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公司管理层可自行决定回购预案实施完毕,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2)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预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预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本次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预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公司管理层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预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8,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在本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100元(含)条件下,分别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2,000万元与上限18,000万元,测算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如下: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实施期限 的比例 员工持股计划 不低于人民币 12,000 万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或股权激励 120 万股~180 万股 0.37%~0.55%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之日起 12 个月内 币 18,000 万元(含)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含),即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10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A股 270,536,000 82.51 270,536,000 82.51 270,536,000 82.51 有限售条件 0 0 1,200,000 0.37 1,800,000 0.55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270,536,000 82.51 269,336,000 82.14 268,736,000 81.96 流通股份 H股 57,352,000 17.49 57,352,000 17.49 57,352,000 17.49 股份总数 327,888,000 100.00 327,888,000 100.00 327,888,00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数据按回购价格上限100元/股进行初步测算,仅供参考。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人民币293,446.4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0,610.73万元,流动资产187,440.57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8,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6.13%、6.65%、9.60%。 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以回购金额人民币18,000万元为上限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回购预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查询,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公司执行董事王萌女士增持本公司H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2026年9月21日,王萌女士通过其全资控制的弘安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平均价约20.74港元/股购入公司H股294,500股;2026年9月22日,王萌女士以个人名义,以平均价约20.55港元/股购入公司H股380,000股。王萌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上述增持系王萌女士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前景的信心而实施,与本次A股回购预案分别在相互独立的股票交易所、针对不同类股票实施,不存在利益关联或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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