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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摘要

上海莱士: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摘要

AI 导读

上海莱士(002252)披露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拟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回购专用账户股票,总规模不超过2,321万股。该计划资金总额上限为6,545.22万元,购买价格调整为2.82元/股,有效期60个月并分三期解锁。

正文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证券代码:00225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摘要 二〇二六年十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莱士”或“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外部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资产管理、咨询等服务;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三、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 五、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六、本持股计划中有关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描述不代表公司的业绩预测,亦不构成业绩承诺; 七、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范围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研发项目核心骨干员工,初始设立时持有人总人数预计不超过 128人(不含预留部分、收回再分配份额,下同),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根据公司遴选分配及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认购款缴纳情况、员工变动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自筹出资,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对象合法薪酬、自有资金以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若通过资管计划、信托计划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融资,融资资金将来源于金融机构,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杠杆比例不超过 1:1,杠杆倍数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6,545.22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 6,545.22 万份,其中,首次认购份额资金不超过 6,263.22 万元,对应份额不超过 6,263.22 万份。具体规模根据实际出资缴款和融资金额等确定。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上海莱士 A 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总规模不超过 2,321 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35%,其中首次购买股票数量不超过 2,221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34%。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具体股票规模将根据公司实际可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数量以及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预留 100 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份上限的 4.31%,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02%。预留份额对应的股票暂存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暂不进行非交易过户,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预留份额的认购人、时间安排及解锁比例等)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 会在 2026 年 10 月 15 日前一次性或分批次予以确定,并按相关流程申请非交易 过户。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原定购买价格为 2.85 元/股,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前 1 个交易日(2026 年 4 月 28 日)均价(5.51 元/股)和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5.70 元/股)孰高的 50%。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实施完毕,由于本员工持股计 划尚未办理回购股票的非交易过户,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由 2.85 元/股相应调整为 2.82 元/股。 为严格落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管理层责任担当,且基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与长远布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放弃 2026-2028 年度的部分薪酬,每年承诺放弃金额=1/3×个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股数×(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5.70 元/股-2.85 元/股)。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参与公司研发项目核心节点将获授的股数从前述受让股数中剔除。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期为 60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自公司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算。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 2/3(含)以上权益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且未展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也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分 3 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每期解锁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八、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本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 九、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持股计划份额,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相关人员均回避表决。股东会就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表决时,存在下列情形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应当回避: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分享收益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十、参与本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在持有人会议上的表决权且承诺不在管理委员会中任职。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性,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十一、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等规定执行,员工因本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十三、公司将结合发展需要,择机面向质量、生产、销售、血浆等部门员工,推出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进一步凝聚核心力量,激发员工创造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支撑企业持续发展。 目 录 声 明......- 1 - 风险提示......- 2 - 特别提示......- 3 - 目 录......- 6 - 释 义......- 8 -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9 -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10 -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分配情况......- 11 -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 11 -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确定的标准......- 11 -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及份额分配情况...... - 11 - 四、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12 -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及规模、股票来源与规模和购买价格......- 13 - 一、资金来源和资金规模......- 13 - 二、股票来源与股票规模......- 13 - 三、购买价格及合理性说明......- 14 -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解锁安排和业绩考核......- 16 -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6 -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安排......- 16 -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17 -

第六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20 -

第七章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 21 - 一、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21 - 二、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21 -

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21 -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 - 21 - 二、持有人会议...... - 21 - 三、管理委员会...... - 23 - 四、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26-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防范及隔离措施...... - 27 -

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权益分配和存续期届满后处理......- 28 -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28 -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分配......- 28 - 三、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处理方式...... - 29 -

第十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30 - 一、公司发生合并、分立、实际控制权变更...... - 30 -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30 -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30 - 四、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30 -

第十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 33 -

第十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 34 -

第十三章 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36 -

第十四章 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 37 -

第十五章 其他重要事项......- 38 - 释 义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和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上海莱士、上市公司、本 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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