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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确定授予

尚太科技: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AI 导读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1301)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5,000股,公司将其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间分配,调整后激励人数及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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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124 转债代码:127112 转债简称:尚太转债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8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的议案》,并提交第三届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 公 司 实 行 本 激 励 计 划 。 2026 年 8 月 19 日 ,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2026年8月18日至8月27日,公司在内部OA(云之家企业云盘)公告栏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有员工反馈意见。通过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发现有关激励对象人员存在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中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就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于2026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6年8月2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于2026年8月27日就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了《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4、2026年9月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6年9月21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本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6、2026年9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明细清单》并经公司自查,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8月18日),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7、2026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其中2名激励对象因资金筹措原因自愿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5,000股。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激励人数不变,将前述激励对象放弃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因资金筹措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将前述激励对象放弃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激励人数及拟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均保持不变。除上述事项外,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一致。本次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在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来源: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公告 · data.eastmone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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