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和商管(603682)控股股东锦和集团拟协议转让14.9998%股份予杭州汇皋
锦和商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杭州汇皋)
锦和商管(603682)控股股东锦和集团与杭州汇皋于2026年9月30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以每股8.424元协议转让70,874,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14.9998%,转让价款合计59,704.2576万元。本次权益变动前杭州汇皋未持有公司股份,受让后持股比例升至14.9998%,其表示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持或减持计划。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锦和商管 股票代码:603682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汇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文三路408号2幢2楼220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717号2203室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6年9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锦和商管 指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 指 杭州汇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州汇皋 锦和集团 指 上海锦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从公司控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股东锦和集团处受让公司70,874,000股无限售 流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锦和集团于2026年9月30日签 《股份转让协议》 指 署的《关于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杭州汇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汇宪(杭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家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6MAKJLFYU8D 出资额 73,231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文三路 408 号 2 幢 2 楼 220 室 通讯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717 号 2203 室 经营期限 2026 年 7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批发;(国家限制类、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除外)(涉及国 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方式 +85223758656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杭州汇皋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汇宪(杭州)企业管理有 普通合伙人 1.00 0.0013 限公司 上海汇勤股权投资基 有限合伙人 23,230.00 31.7215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飞拓数智科技有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13.6554 限公司 上海会琮企业管理合 有限合伙人 9,999.00 13.6541 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金骏润湾壹号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40.9663 伙) 金惠红湖(深圳)企业管 有限合伙人 1.00 0.0014 理有限公司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刘家辰 男 执行事务合伙 中国 中国 无 人委派代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认可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而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获得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股份转让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从锦和集团处受让公司 70,874,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998%),即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 70,874,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9998%)。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 2026 年 9 月 3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控股股东锦和集团签署了《股份 转让协议》(“本协议”)及相关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锦和集团 乙方/受让方:杭州汇皋 (二)转让标的 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同意,转让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合计持有的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的公司”)70,874,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14.9998%)及其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义务,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转让方合计持有的标的股份及其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义务。 (三)股份转让的价格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 8.424 元,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款总计为59,704.2576 万元(大写:伍亿玖仟柒佰零肆万贰仟伍佰柒拾陆元整)(以下简称“转让价款”)。 (四)共管账户 于本协议签署日起的次一(1)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当互相配合在甲方名下开立一个由甲方与乙方共同监管的银行共管账户(以下简称“共管账户 1”),以及配合在乙方名下开立一个由甲方与乙方共同监管的银行共管账户(以下简称“共管账户 2”,与“共管账户 1”合称“共管账户”),以用于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接收和支付转让价款,双方分别预留印鉴作为共管账户支取款项的必备签章。未经双方一致同意或授权,任何一方不得对共管账户内资金作出支取以及其他处分行为,也不得设立担保等任何第三方权利。 (五)转让价款的支付 在本协议约定的各期付款先决条件满足的前提下,转让价款应按照以下方式及进度分期支付: (1) 第一笔价款(转让价款的 10%,即 5,970.42576 万元,以下简称“第一 笔价款”):于下列先决条件(以下简称“第一期付款先决条件”)全部 满足或被乙方豁免之日(不含当日)起的七(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第 一笔价款支付至共管账户 1: (a) 本协议已经双方签署并生效; (b) 标的公司发布与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相关的提示性公告; (c) 双方已完成共管账户的设立; (d) 甲方于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均持续有效且不存在违 反本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情形。 (2) 第二笔价款(转让价款的 30%,即 17,911.27728 万元,以下简称“第 二笔价款”):于下列先决条件(以下简称“第二期付款先决条件”)全 部满足或被乙方豁免之日(不含当日)起的三(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 第二笔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同时与甲方共同将共管账 户 1 中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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