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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二六三: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AI 导读

二六三(002467)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向2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授予价格为2.53元/股,标的为公司A股普通股,旨在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正文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26-046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 年 10 月 19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0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2.53 元/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22 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以 2026 年 10 月 19 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6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股票种类: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2.53 元/股。

(四)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授 占本激励计划草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股票数量(万 予限制性股票总 案公告日公司股 股) 数的比例 本总额比例 1 李玉杰 董事长、总裁 中国 140 11.67% 0.10% 2 忻卫敏 董事、副总裁 中国 120 10.00% 0.09% 3 许立东 董事、副总裁 中国 100 8.33% 0.07% 4 JIE 副总裁 美国 90 7.50% 0.07% ZHAO 5 刘江涛 董事 中国 80 6.67% 0.06% 6 孟雪霞 副总裁、财务负 中国 80 6.67% 0.06% 责人 7 徐蕾 副总裁 中国 50 4.17% 0.04% 8 李波 董事会秘书 中国 60 5.00% 0.04% 核心骨干(14 人) 280.00 23.33% 0.20%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22 人) 1,000.00 83.33% 0.73% 预留部分 200.00 16.67% 0.15% 合计 1,200.00 100.00% 0.87%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 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 2 名外籍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其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且在 2027 年 9 月 30 日之前,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 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 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 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 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回 购原则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第一个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 2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第二个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 4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第三个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 4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授予第一个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 5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第二个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 5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六)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 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部分公司层面各考核指标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第一个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第二个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第三个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 解除限售期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于 2027 年 9 月 30 日之前明确授予对象,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7-2028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预留授予部分公司层面各考核指标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第一个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解除限售期 预留授予第二个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 解除限售期 上市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年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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