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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动态·· 13 小时前精选AI 评分62

国家烟草专卖局等三部门就严禁制售非法电子烟通告公开征求意见

严禁以医疗器械名义制售电子烟,三部门拟发文加强电子烟监管

AI 导读

10月9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管局、国家药监局就《关于严禁制售非法电子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6年10月29日。通告明确,通过加热系统形成气溶胶供人抽吸的雾化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属于电子烟,严禁以医疗器械、食品等名义制售电子烟,已取得相关注册备案或生产许可的主体须严格按获准范围开展生产经营。

推荐理由

三部门就电子烟监管通告公开征求意见,明确了雾化器按电子烟管理及医疗器械、食品资质不得用于制售电子烟。

来源: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动态 · finance.eastmone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