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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财富 · 7×24 快讯·· 1 天前关注度58 · 一般中性

《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11月1日施行,用人单位欠缴社保最高罚3倍

自愿放弃无效 用人单位欠缴社保最高罚3倍 新规即将施行

AI 导读

《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将于11月1日施行,社保缴费违法行为首次被纳入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体系。第30项明确,用人单位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后逾期仍不缴或少缴社保费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并按欠缴金额和占应缴总额比例分一般、较重、严重三档执行。

来源:东方财富 · 7×24 快讯 · finance.eastmone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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