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智通(002355)董事及高管拟减持不超 212.5 万股
兴民智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兴民智通(002355)董事兼高管高军、张俊、高方及高管杨杨计划合计减持不超过 2,1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3179%。上述人员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11 月 4 日至 2027 年 2 月 3 日。
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6-055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6,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0.8976%)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军先生计划在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 1,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244%)。 持有本公司股份 1,6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0.2393%)的董事张俊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 4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98%)。 持有本公司股份 8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0.1197%)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方计划在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 2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99%)。 持有本公司股份 1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0.015%)的高级管理人员杨杨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 2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37%)。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高军先生、 高方女士、董事张俊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杨杨先生出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临时公告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有股份的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高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6,000,000 0.8976% 张俊 董事 1,600,000 0.2393% 高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800,000 0.1197% 杨杨 高级管理人员 100,000 0.015%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668,481,000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 2,12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179%。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11 月 04 日至 2027 年 02 月 03 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具体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7、调整说明:若计划减持期间因公司有分红、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东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高军先生、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高方女士、董事张俊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杨杨先生承诺:(1)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2)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 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的规定。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3)发行人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临时公告 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或收到相关行政机关相应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司法裁判,显示发行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票。(4)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5)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
第五条至
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最终是否按期实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因此尚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如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上述人员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4、在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高军先生、张俊女士、高方女士、杨杨先生出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来源: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公告 · data.eastmone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