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完成回购,耗资6957.86万元购入480.25万股
晶华新材:晶华新材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晶华新材(603683)于2026年10月18日完成股份回购,实际回购股数480.2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65%,使用资金总额6957.8608万元。本次回购价格区间为13.30元/股至15.50元/股,均价14.49元/股。公司拟在披露结果公告12个月后出售全部回购股份。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74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7/2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 年 7 月 19 日~2026 年 10 月 18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5.5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480.25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65% 实际回购金额 6,957.860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3.30元/股~15.50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6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人民币,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98 元/股(含),拟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晶华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晶华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49)。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6 年 7 月 23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 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晶华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 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二)2026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4,80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回购最高价格 15.50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13.30 元/ 股,回购均价 14.49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69,578,608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 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 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6 年 7 月 20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华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9)。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白秋美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股票长期 投资价值的认可,于 2026 年 7 月 28 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20,000 股;同 时,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期间为 2025 年 12 月 1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7 日,本次股份回购期间,存在部 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主行权。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985,360 1.03 2,949,360 1.0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88,245,897 98.97 288,433,143 98.99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882,800 0.65 6,685,300 2.29 股份总数 291,231,257 100.00 291,382,503 100.00 注: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动主要为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还存在公司股票期权自主行权、股 权激励限售股回购注销的情况。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4,802,500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 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出售。如有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需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 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 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 用的部分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如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需变更 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司将按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0 日
来源: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公告 · data.eastmone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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