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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公告·· 3 天前AI 评分42

石基信息(002153)发行股份购买思迅软件13.50%股权完成,新增3314.05万股10月9日上市

石基信息: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AI 导读

石基信息(002153)以6.52元/股向上海云鑫、张育宏、张伟发行33,140,521股,购买思迅软件13.50%股权,交易作价21,607.62万元,标的资产已于2026年9月7日完成过户。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12个月,上市日期为2026年10月9日,占发行后总股本1.20%。

正文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26-37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发行数量及价格 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33,140,521 股 发行价格:人民币 6.52 元/股 2、发行对象和限售期 (1)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对象为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云鑫”)、张育宏、张伟。 (2)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交易方 锁定期 1、本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前述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 上海云 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鑫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规则办理。 3、如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监管机 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1、本人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 增持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张育宏/ 2、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本人签署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协议约定的解张伟 锁条件(如有)情况下,本人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规则办理。 3、如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监管机构 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时间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6年9月11日受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期为 2026 年 10 月 9 日,限售期 为 12 个月,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仍设涨跌幅限制。 4、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思迅软件 13.50%股权。 2026 年 9 月 7 日,思迅软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 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思迅软件 13.5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标的资产交割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出现的简称均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注册稿)》中的释义内容相同。 一、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 1、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获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原则性同意; 2、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的非自然人交易对方已取得其内部决策机构关于参与本次交易现阶段所需的批准和授权; 5、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上市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6、本次交易已经深交所审核同意; 7、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8、标的公司思迅软件是新三板挂牌公司,本次交易已通过新三板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完成,并已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合规性确认;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次交易已履行全部所需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 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上海云鑫、张育宏和张伟。 3、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根据中资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5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 评估基准日的合并报表归母净资产为人民币 32,135.55 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 160,225.63 万元。 思迅软件 13.50%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21,627.10 万元。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参照上 述评估值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思迅软件 13.50%股份交易价格为 21,607.62 万元,其中上海云鑫的交易对价为 15,776.39 万元、张育宏的交易对价为 4,103.56 万元、张伟的交易对价为1,727.67 万元。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石基信息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石基信息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 20、60 和 120 个交易日石基信息股票交 易均价具体如下: 市场参考价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80%(元/股) 前 20 个交易日 7.74 6.20 前 60 个交易日 8.12 6.50 前 120 个交易日 7.97 6.38 注:交易均价的 80%的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共同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5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本次发行价格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石基信息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 K, 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若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息: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如相关法律或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进行调整,则发行价格也将随之相应调整。 根据《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0 元(含税)。 A 股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6 月 13 日。前述现金红利已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完成发放,本次 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6.53 元/股。 根据《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 分派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5 月 13 日。前述现金红利已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完成发放,本次 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6.52 元/股。 4、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除前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的发行价格调整外,本次交易不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为 33,140,521 股(已根据上市公司 2024 年年度权 益分派情况及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调整发行价格,并相应调整发行数量),占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0%。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向每一交易对手方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向每一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则向下取整精确至股,舍去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石基信息如因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调整本次发行价格的,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各自分别获得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对价金额(万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1 上海云鑫 15,776.39 24,196,923 2 张育宏 4,103.56 6,293,804 3 张伟 1,727.67 2,649,794 合计 21,607.62 33,140,521 注:已根据上市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及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调整发行价 格,并相应调整发行数量。 6、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交易方 锁定期 1、本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前述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 上海云 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鑫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规则办理。 3、如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监管机 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1、本人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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