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光(688400)姚毅及一致行动人询价转让减持2.80%股份,持股比例降至44.24%
凌云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凌云光(688400)信息披露义务人姚毅及其一致行动人杨艺于2026年10月8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300,745股,占总股本2.80%,持股比例由47.04%降至44.24%。本次减持系出于自身资金需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证券简称:凌云光 证券代码:688400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凌云光 股票代码:6884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姚毅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杨艺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股份(询价转让) 签署日期:2026 年 10 月 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与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凌云光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录...... 3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1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凌云光、上市公司、 指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姚毅 一致行动人 指 杨艺 本报告书 指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由 47.04%减少至 44.24%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姚毅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610113196507******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 13 号院 7 号楼知识理性大厦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无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姓名 杨艺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7005******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 13 号院 7 号楼知识理性大厦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无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姚毅先生与杨艺女士为夫妻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继续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明确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2026 年 10 月 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3,300,74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7.04%减少至44.2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股) 持股比例 姚毅 无限售流通股 200,237,818 42.09% 186,937,073 39.29% 杨艺 无限售流通股 23,539,767 4.95% 23,539,767 4.95% 合计 223,777,585 47.04% 210,476,840 44.24%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利的情况及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披露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姚 毅 签署日期:2026 年 10 月 8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所 北京市海淀区翠湖 上市公司名称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南环路 13 号院 7 号 楼 7 层 701 室 股票简称 凌云光 股票代码 6884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姚毅 信 息 披 露 义 北京市海淀区 称 务人住所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 有 ? 减少 有 无 一 致 行 量变化 ?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 息 披 露 义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务 人 是 否 为 是 ? 大股东 否 ? 上 市 公 司 实 否 ?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权益变动方式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询价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披露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数量: 223,777,585 股 数量及占上市公司 持股比例: 47.04% 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息披露义务人其一 持股数量: 210,476,840 股 致行动人拥有权益 持股比例: 44.24%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数量: 13,300,745 股 比例 变动比例: 2.8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6 年 10 月 8 月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询价转让减持 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不适用 金来源 信
来源: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公告 · data.eastmone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