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股份登记
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定向发行股份)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688368)已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420,373股定向发行股份的登记工作。本次归属涉及123名激励对象,认购款合计人民币21,323,850.31元,另有140,152股来源于回购股份。上述股票将于2026年10月21日上市流通。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6-092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 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定向发行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420,37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20,37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10 月 21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中 420,373 股的股份登记工作。另有 140,152 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并已完成相关股份的过户登记工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回购股份)》(公告编号:2026-091)。本次定向发行股份登记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的议案》及《关于核实 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4 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晓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4 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三)2024 年 8 月 9 日至 2024 年 8 月 18 日,公司对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与 2024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 2024 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 了自查,并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 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八)2025 年 9 月 24 日,公司完成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2025 年 9 月 2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九)2026 年 1 月 21 日,公司完成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暂缓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股份登记手续。2026 年 1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暂缓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 暨股份上市公告》。
(十)2026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及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已获授予的限制 本次可归属数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股票数量 量(股) 已获授的限制性股 (调整后,股) 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孙顺根 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35,140 8,785 25.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 1,647,380 411,588 24.98% 的其他人员(共 122 人) 合计(123 人) 1,682,520 420,373 24.98% 注:上表中列示本次可归属相关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来源于定向 发行股份的归属数量。本激励计划另有 30 名激励对象共计 140,152 股归属限制性股票来源于 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其中,有 1 名激励对象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同 时包含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 420,373 股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 123 人,其中,有 1 名激励对象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同时包含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 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 年 10 月 21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合计:420,373 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 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另有豁免 的除外。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76,854,529 0 76,854,529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6,952,363 420,373 127,372,736 股本总数 203,806,892 420,373 204,227,265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归属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但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触及或者跨越 5%及其整数倍、或 1%及其整数倍。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出具了《上海晶丰 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5264 号),审验了 公司截至 2026 年 9 月 10 日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 经审验,截至 2026 年 9 月 10 日,公司已收到 195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 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21,323,850.31 元,其中,来源于库存股 509,549股(库存股的成本 13,282,114.82 元),新增注册资本(股
来源: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公告 · data.eastmoney.com
持续跟进
查看相关主题中的后续进展,或用 RSS 阅读器订阅全部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