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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公告·· 1 天前AI 评分22

和顺科技(301237)发布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拟受让不超182.37万股,价格19.26元/股

和顺科技: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AI 导读

和顺科技(301237)披露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3,512.38万元,通过非交易过户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票不超过1,823,667股,占总股本1.64%,受让价19.26元/股。参加对象为高管及核心骨干员工,总人数不超过33人,其中高管不超过1人。该计划尚需股东会批准,存续期60个月,首次受让部分分12、24、36个月三期解锁,比例40%、30%、30%。

正文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零二六年十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一、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若员工认购金额较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金额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四、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产生的相关成本或费用的摊销可能对公司相关年度的净利润有所影响。 五、公司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股票交易存在一定风险,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六、公司后续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本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33 人(不含预留份额,下同),其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 1 人。具体参加人员名单及份额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后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自筹资金。公司不以任何形式向参加对象提供借款、贷款、担保或者其他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的资金总额上限为 3,512.38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购买标的股票不超过 1,823,667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64%,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6、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置预留股份 173,667 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总 数 1,823,667 股的 9.52%,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11,270,533 股的 0.16%。 7、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的价格为 19.26 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完成前,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8、本员工持股计划采取自行管理的模式,参加对象实际出资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本员工持股计划最高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合法权益,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安全,避免公司其他股东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产生潜在利益冲突。 9、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10、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完成首次受让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分批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公司于 2027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对象的,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完成预留受让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分批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50%、50%。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票在锁定期内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取得的衍生股份亦跟随锁定。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任一参加对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12、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3、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目 录 声 明......2 风险提示......3 特别提示......4 释 义......7

第一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8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9

第三章 参加对象、确定标准及持有份额的分配......10

第四章 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及定价依据......13

第五章 存续期、锁定期、解除限售安排及业绩考核......16

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21

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23

第八章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25

第九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26

第十章 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27

第十一章 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8

第十二章 会计处理及股份支付费用测算...... 29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30 释 义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 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和顺科技 指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 指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指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 标的股票 指 和顺科技 A 股普通股 锁定期 指 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 不少于 12 个月 持有人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出资参与人员 持有人会议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草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所致。

第一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员工持股计划,主要目的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价值; 二、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对核心骨干员工实施差异化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吸引和保留公司发展所需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业务人才,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章 参加对象、确定标准及持有份额的分配 一、参加对象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参加对象总人数不超过 33 人(不含预留权益)。除另有规定外,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一)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业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骨干员工;

(三)经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拟认购份额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3,512.38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其中,预留股份对应份额 334.48 万元,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的 9.52%。各参加对象拟认购的份额上限及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认购份额 占总份额 对应拟认购股 (万份) 的比例 份(万股) 1 陈正坚 副总经理、研发总监 481.50 13.71% 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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