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庆楼(605108)注销999,987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申报
同庆楼:同庆楼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同庆楼(60510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999,987股库存股注销,总股本由260,000,000股变更为259,000,013股,注册资本相应由260,000,000元减至259,000,013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6-037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2026 年 10 月 8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999,987 股的回购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999,987 股库存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60,000,000 股 变更为 259,000,013 股,注册资本将由 260,000,000 元变更为 259,000,013 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2026 年 10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同庆楼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同庆楼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前述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及义务仍由公司按照原债权文件的约定履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及注册资本减少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均需亲笔签名,并加盖法人公章)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交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人、代理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债权申报材料复印件,法人主体须加盖公章,自然人主体须签字并按手印。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 2026 年 10 月 9 日起 45 天内(现场接待时间:工作日 9:00- 11:30;13:3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中路同庆楼六楼董秘办 3、联系人:石先生 4、联系电话:0551-63638945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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