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隆科技回购注销28,000股限制性股票
保隆科技:保隆科技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保隆科技(603197)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拟以18.68元/股的价格回购并注销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000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由2,873,500股减少至2,845,500股,股份合计由214,025,627股减少至213,997,627股。预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10月22日完成注销,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9 债券代码:113692 债券简称:保隆转债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回购注销原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3 人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 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8,000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28,000 28,000 2026 年 10 月 22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6 年 8 月 25 日,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8,000 股,上海精诚磐明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 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6-070)。 2、2026 年 8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至今公示期已满四十五天,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6 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3 人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8,000 股,回购价格为 18.68 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计 3 名,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8,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6 年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被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剩余 2,845,50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本公司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2701774),并向中登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拟回购的 28,000 股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6 年10 月 22 日完成注销,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873,500 -28,000 2,845,5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11,152,127 0 211,152,127 股份合计 214,025,627 -28,000 213,997,627 注:因公司尚处于可转债转股期,上表中本次变动前及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均未包含 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股份变动,本次变动前数据采用 2026 年 9 月 30 日的股本数,具体可转债转股结果对股本结构的影响将于每季度结束后进行单独披露。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2026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6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等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6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0 日
来源: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公告 · data.eastmone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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