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300407)发布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拟持不超530万股
凯发电气: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凯发电气)发布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拟持有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5,300,149股,约占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46,439,212股的1.53%,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不超过3,514.00万元,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所获标的股票分12个月、24个月、36个月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发电气”或“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员工持股计划之规定,特制定《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在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意见的基础上负责拟定和修改员工持股计划,报股东会审批,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就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三)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及摘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等相关文件;
(四)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召开关于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会的 2 个交易日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五)召开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本持股计划涉及相关股东的,相关股东应当回避表决。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以实施;
(六)召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明确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并及时披露会议的召开情况及相关决议;
(七)公司应在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 2 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等情况;
(八)其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的确定标准和范围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标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有参加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含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含子公司)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业务和管理骨干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30%。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签署《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和最终缴款情况确定。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不超过 3,514.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第六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凯发电气 A 股普通股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 2024 年 10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 公告》,截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851,349 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0,012,885.50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均价为 7.02 元/股。根据 2026 年 1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 的公告》,截至 2026 年 1 月 26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为 2,448,800 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31,728,18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均价为 12.96 元/股,回购已实施完毕。
第七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5,300,149 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46,439,212 股的 1.53%。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员工持股计划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最终标的股票的认购情况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第八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价格及合理性说明
(一)购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 于下列价格的较高者: 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5%,为 5.79 元/股;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5%, 为 6.63 元/股。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回购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二)合理性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定价在参考回购成本、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及公司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同时兼顾合理的购入成本实现对参与人员的激励作用,旨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定价原则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第九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和业绩考核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 60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也可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5、公司将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 3 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均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对应考核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配至持有人。具体如下: 第一个解锁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12 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40%; 第二个解锁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24 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30%。 第三个解锁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36 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30%。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持股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持股计划买卖公司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合理性、合规性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设定锁定期可以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时,对员工产生相应的约束,体现了激励与约束对等要求,从而更有效地统一持有人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达成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包括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 2026 年、2027 年、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 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持有人当年度的解锁条件之一。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来源: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公告 · data.eastmoney.com